关于开展2005年度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证书年检的通知
闽建筑[2006]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证书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2005年度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证书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持有省建设厅颁发的福建省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均应按时参加2005年度的年检。
二、持证人员的证书年检由省建设厅统一组织进行,省直、省属单位的持证人员由省造价总站办理,其他持证人员由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或县造价站初检,省造价总站复检。
三、年检主要内容包括从业行为、业绩报备、业绩质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与业务学习等方面。
四、年检时间:初检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20日,复检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20日,持证人员应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www.fjgczj.com)申报年检。各设区市造价站在4月30日前应将初检情况汇总报省造价总站。
五、持证人员上年度年检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具体由各设区市造价站负责组织进行,连续两个年度年检不合格的人员,由各设区市造价站确认,并报省造价总站备案。
六、年检合格由受理年检的省直有关部门或各设区市造价站加盖全省统一刻制的年检专用章。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