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闽建筑函[2007]41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07年度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取费类别核定卡(以下简称劳保卡)的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外省进漳建筑施工企业的申请材料应于6月15日前报送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核,本省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回当地办理。
二、申报劳保卡的有关资料复印件(均应用A4纸复印)各两份,原件由本站核实后退还。
三、各建筑施工企业须提供承诺书。(一式两份)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本站网址:www.zaojia.com/fjzz/
2、联系人:李滨 联系电话:2913712
附表:2006年度各施工企业上缴造价管理费情况表
2006年度各施工企业上缴造价管理费情况表
单位:元
序 号 |
企业名称(盖章) |
上缴漳州市 造价站管理费 |
上缴各县(市、区)造价站管理费 |
1 |
本年度完成施工产值 |
|
|
2 |
本年度应交造价管理费 |
|
|
3 |
本年度已交造价管理费 |
|
|
4 |
本年度未交造价管理费 |
|
|
5 |
以前年度欠交造价管理费 |
|
|
6 |
累计欠交造价管理费④+⑤ |
|
|
7 |
各县(市、区)造价站核对意见 |
|
|
8 |
漳州市造价站核对意见 |
|
|
备 注 |
|
注:1、本表由施工企业填报
2、管理费为产值×1.1‰
3、施工企业要提供上缴造价管理费发票复印件
4、本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