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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工作制度
发稿时间:2013/10/25    阅读次数:3542 文号:

一、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简化手续,方便群众,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通过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将施工企业劳保取费类别核定的范围、依据、核定标准、办事流程、申报材料以及办理时限等向社会公开,方便企业了解和办理。

三、施工企业申请劳保取费类别核定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不予办理的,应耐心告知其不予办理的理由。

四、对符合办理条件,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劳保取费类别核定申请,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承诺的时限内初审完毕。初审时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并及时将初审结果上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核定。

五、初审工作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认真核实“五险一金”网上实际参保人数,做到凭证齐全、数据准确。

六、联系电话:2913712

    投诉电话:2912216

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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