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造价管理部门:
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局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的通知》(漳建发[2021]12号)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漳政办[2022]39号)等 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加强建筑市场行为管理,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计价措施,加强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管理。现将我站拟制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支付使用情况表》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同步实施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类别和标准计取、建设单位按约定足额支付、施工单位专款专用并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满足相应的施工要求。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文明施工费未按标准取费、支付及使用等情况,请及时上报属地住建局查处并上报市局
建筑业科。
特此函告
附件: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支付使用情况表
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2年8月18日
附件:
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支付使用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盖章): |
项目专业类别: 施工合同总造价(万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费(万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按类别和标准取费:是£ 否£ 情况说明: |
建设单位是否按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是£ 否£ 情况说明: |
施工单位是否专款专用并确保该费用满足施工期间安全文明措施的要求:是£ 否£ 情况说明: |
建设单位人员签名: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签名: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