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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动建筑行业增产增效做好首季“开门稳”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3/1/29    阅读次数:672 文号:漳建筑〔2023〕1号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筑业一季度“开门稳”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3〕1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建筑业经济指标实现一季度“开门稳”,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人工费和建材价格监测

2023年1月20日至2月28日,漳州市建设工程人工费动态指数以《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漳州市建设工程人工费动态指数的通知》(漳建筑〔2021〕23号)发布的人工指数为基础上调15%,按1.3261计取。

人工费指数与《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现行各专业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及《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21版)配套使用,同时适用于采用人工预算单价计价的工程。塔式起重机的人工费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人工费计价方式的通知》(闽建筑〔2018〕17号)规定以信息价计价。

二、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对于一季度在漳纳统产值突出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产值比增5%及以上的特级资质企业,产值比增15%及以上的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产值增量排位前10名的二、三级总承包资质企业或专业承包资质企业),通报表扬结果运用于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评选。

三、加大建筑业招商力度

各地要充分利用在外企业家春节期间回乡探亲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走访对接,宣贯《漳州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六条措施》及10份配套文件,力争1-2家市外优质建筑业企业迁入漳州,做大产值增量。我局将对建筑业招商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并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升年”竞赛通报中进行宣传。

四、深入开展产值税收提升行动

各地要按照《漳州市开展建筑业产值税收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以重点项目为载体,支持我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与大型央国企组建联合体,共同参与轨道交通、大型桥隧等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引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带动项目所在地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发展。我局将对各地推动情况实施每季监测通报,并纳入“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升年”考核。

五、做好产业发展服务工作

各地要深入开展“千名干部挂千企”活动,切实提升招投标监管和施工许可审批效率,推动工程项目早开工、早建设;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保障项目建设;切实做好建设领域欠薪欠款治理,保障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企业做好资质晋级、信用分提升等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工作,鼓励企业“走出去”。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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