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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价咨询企业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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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调研暨县级业务层级指导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3/3/15    阅读次数:862 文号:漳建筑〔2023〕3号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有关企业: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管控,推进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规范化发展。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0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0号)、《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等相关规定与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调研及县(区)局业务层级指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对象

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调研主要内容

(一)造价咨询企业人员配备与业务开展情况

1.企业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2.是否存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行为;

3.企业质量控制、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情况

1.《建设工程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计价规定的执行情况;

2.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质量。

(三)对县(区)住建局业务层级指导情况

县(区)住建局提供驻地造价咨询企业名单及项目,市住建局随机抽取一个造价咨询企业或项目进行现场调研指导。

三、调研组成员

调研组由陈琼辉副局长任领队,下设两个调研组。必要时每组从局中介机构行业专家库中抽取1名专家协助参与。

一组,组长:罗志坚(建筑业科科长);副组长:林成光(市造价站副站长);成员:李团伟、陈少峰。

二组,组长:黄民生(市造价站站长);副组长:林学钦(建筑业科副科长);成员:吴寰阳、童丽燕。

四、调研方式

(一)采取实地查看的调研方式,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事项并评定。

(二)现场随机抽取被调研企业不少于两份自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进行核查。

五、调研时间

调研将于4月起开始6月底结束,具体调研时间和层级指导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各企业请于3月31日前,根据《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调研评定表》(附件1)的要求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按要求填报《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情况调研表》(附件2)、《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接项目一览表》(附件3)以及注册造价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和近1年来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并报送至市造价站,未按要求填报或逾期报送的给予通报。

(二)县(区)住建局请于3月31日前,做好驻地造价咨询企业名单及项目摸底汇总工作并报送市造价站。

(三)调研期间,咨询企业应当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调研现场需提供的材料清单》(附件4)提前做好资料准备。编审注册造价师需在场配合,否则予以曝光。

(四)调研结果抄送省造价总站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参考依据。

(五)调研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

市造价站联系人:陈少峰,联系方式:15280626625,邮箱:778324977@qq.com

附件:1.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调研评定表 

      2.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情况调研表

      3.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接项目一览表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调研现场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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